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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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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使馆)认证
发布日期:2023-06-10 点击次数:
领事(使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怎么办理
提交申请办理。
大使馆双认证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首先是需要确认要办理哪些文件的认证,然后把这些需要做双认证的文件先做成涉外公证书。
第二步拿着做好的涉外公证书的原件及其他材料去办理双认证,每个国家对双认证有特殊的要求,这个需要根据每个国家的规定来进行办理。
第三步因为外交部的话不接受个人申请,所以说必须通过代办来办理双认证的事宜。
第四步,通过代办公证书交到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第五步在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完成之后,送交到某驻华大使馆进行认证,驻华大使馆审核并认证。
最后一步是外交部这边就会在大使馆认证的公证书并交付到申请人书中。某些国家对双认证可能是有特殊要求,需要本人或者代理人亲自送使馆办理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办理外交部认证。
之后委托代理人单独前往使馆取证。比如意大利要求涉及学历学位成绩单和课程描述的公证书需要油漆,申请人的话亲自送使馆,吉尔吉斯使馆的话也要求认证,需要由本人或者代理人亲自递送。
通常所说的使馆认证和领事认证,其实是一回事,大使馆认证,是专门受理送往境外使用的文件,大使馆认证是一国外交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某些特殊机关的
印章或签字的属实性,经过使馆认证的文书在境外使用则具备域外法律效力,文件使用怎么有关当局承认。
大使馆认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证明,结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离婚证明,学历证明,护照,委托书等,商业认证,如公司注册证书,章程,资信证明,存续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一)《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五条第六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并办理若干行政性质之事务,但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
(三)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的规定,如: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